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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粗大的手指刺穿了那头狼的咽喉,在掰断狼的嘴巴之后,刑天也不理睬那匹被他坐在屁股下边的狼,而是低声咆哮一声,就咬住了狼的咽喉,撕咬几下之后,就咬断了狼脖子上的血管,滚烫的狼血大股大股的喷进了他的嘴巴,他不怒反喜,已经被寒冷的河水浸泡了半夜的身体,实在是太需要这些热食了。
随着更多的狼血被他吞进肚子,刚才还在挣扎的狼慢慢的平息了下来。
满头满脸都被狼血糊满的刑天,慢慢丢下手上的狼,低头看着那个脑袋被他坐在屁股下边,依旧不肯松口的狼。
此时,他的屁股已经快要不成了,被这匹狼的爪子抓的血淋淋的。
刑天狞笑着抓住狼的爪子,随意的掰断,直到四只爪子全部呈直角翻折且露出被血染红的骨头。
刑天这才抬起屁股,冷漠的看着这头嘴里还咬着他一块肉的狼。
刚才这一番剧烈的挣扎,那块肉终于被狼给咬下来了。
为了防止狼把他的肉给吞了,刑天抓住了狼嘴,用力把它的嘴巴掰开到最大,最后再一用力,这匹狼的嘴巴就永远的合不上了。
刑天小心的取出狼嘴里那块核桃大小的肉,往屁股上安了两次,肉块都掉了下来。
眼见这块肉,将要永远的离开自己的身体,刑天张开嘴巴把肉丢进大嘴里,细细的咀嚼后,吞了下去。
肉有些少,刑天还是感到饥饿,刚才那顿狼血只能解解他的饥渴。
嘴巴被掰开,四肢被掰断的狼依旧活着,刑天蹲下来,双手扯着狼肚子上的皮,再发一次力,这匹狼肚子上的皮就被他生生的给扯开了,露出五颜六色的内脏。
推开狼的肝肺,刑天找到了那颗依旧在剧烈跳动的狼心,单手就连着一根很大的血管给扯出来了。
他先是吸吮了血管里储存的狼血,然后一口口的把温热的狼心给吃了。
吃了一颗狼心刑天依旧不满足,依法施为扯开了另一匹狼的肚皮,只是这只狼的心不再跳动了。
刑天也不顾这么多,就摘下狼心,站起身,一边吃着狼心,一边一瘸一拐的继续向常羊山走去。
对他来说,杀狼容易,可是,如何才能说服那个固执的老头子才是真正的考验。
献上礼物?部族的人已经不多了,而粮食还奇缺,可惜云川送来的那两个美人了,如果那两个美人没有被轩辕抢走,这时候就该能派上用场。
直到狼心被吃完了,刑天心中还是没有计较。
万般无奈之下,刑天觉得只能再为那个老头子做一首歌。
“上一次做了《扶犁》,老头子那么高兴,这一次是不是应该再做一首《丰收》呢?”
想到这里,刑天就张开血糊糊的嘴巴,对着常羊山高歌道:“啊——我把大鼓敲得咚咚响,好伟大呵!
又钜丽呵!
摆起我们的小鼓和大鼓。
鼓的声音和美又洪亮——”
(史书曰:刑天乃是一位多才多艺的能臣,曾经为神农氏作歌《扶犁》《丰收》,收录于他个人的诗歌集《卜谋》,以歌颂当时人民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不是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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