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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永乐一层层地拆开纱布,然后把手臂伸到男人面前:“你看!”
闫钧一垂眼,就看到那个细长的伤口。
男人眯了眯眼,回想着自己看过的伤口照片,得出一个结论:“伤口……愈合了?”
“对呀!
是闫哥的血的功劳哦!”
陆永乐抻着手说道,“进食之后一天以内的状态会比较好,所以愈合能力也会加强一点点。
不过闫哥的血好像特别棒,所以我就猜会不会愈合得更快,才拆开来看的。”
闫钧看向他的眼睛:“结论是?”
陆永乐嘿嘿一笑:“结论是,真的加强了哦!”
闫钧若有所思。
“或许是因为,我的血也流淌着异于常人的力量。”
闫钧终于不再将陆永乐说的那些话当作单纯的恭维,他前后一串起来,缓缓道,“你所谓的‘口感好’,可能也是因为这种力量。
或许含着力量的血液,就正好对得上血族的口感……”
“那也不一定吧!”
陆永乐放下手,说道,“血族应该也像普通人类一样,有各种口味的偏好啊。
反正闫哥的血就很合我的胃口,我喜欢!”
闫钧对他这种三番五次的“示好”
,已经感觉有点麻痹,回了一句:“喜欢就好。”
“啊,闫哥进门我都没给你倒杯水!”
陆永乐猛然想起这件事,然后没等闫钧说不用,青年已经跳下沙发溜进厨房去了。
三分钟后,闫钧一边喝着水,一边问:“今天的事,要报告你家里吗?”
“啊,我是不太想,但公司那边或许会给爸爸打电话吧……”
陆永乐有点茫然,“我要怎么和爸爸说啊?”
闫钧喝水的动作一顿:“你问我?”
“对啊。
爸爸跟我说,要保护好自己,如果出事就说明我没办法照顾好自己,可能要被抓回家里。”
陆永乐毫不在意地用受伤的手挠了挠脑袋,“啊……我只是看到灯笼里有闪光,没注意到里面有刀,要是注意到的话就尽量躲得更远一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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