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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雪曼平常极少看国产影视剧,带孩子闲下来就看看书,画画油画。
她读书时辅修过油画,学了点皮毛。
现在权当用来修身养性。
唯一要注意的是不能让儿子偷溜进画室把颜料当零食吃了。
有什么自己喜欢的剧目在b市上演的话,她也会买票捧场。
她退隐时就已经看得出来,这个圈子太浮躁了,好东西只会越来越沉淀下去,被顶层的那些美丽泡沫所遮盖住。
她不喜欢,所以不去看。
眼不见为净。
不过齐肃红火时,热度爆炸,谭雪曼倒是听过这个名字。
谭雪曼第一次见齐肃,他和经纪人一齐进片场,穿着很朴素,帽子墨镜把脸遮得严严实实。
她一眼看到齐肃的经纪人给他拎着个书包,沉甸甸的。
这个书包既不是gui也不是prada,更不是什么新锐设计师的绝品,看起来就是个普通超市货架上会摆的那种单肩书包。
他的经纪人不知道和他说了什么,把书包交到他手上便转头跑去和别的工作人员套近乎。
齐肃就把书包背了起来,挂在一侧的肩膀上。
怎么说好呢,明明就是很普通的动作,很普通的书包,衣服看起来也只是起床后随便在衣柜里找了套出来穿,毫无搭配可言。
全身上下都和时尚不搭边。
但他把书包甩到肩上的动作干净又有力,抓书包的手指修长而骨节分明,是一双男子汉的手。
随意在空地上一站,就感觉特别酷,特别帅气!
直到齐肃摘下墨镜和帽子前,谭雪曼都觉得这会是一个出道便爆红,眼高于顶,目中无人的小鲜肉。
长得好看那是一定的,不然很难红得这么快。
但五官估计很尖锐,棱角分明,高傲又无情的感觉。
但很快她的观点便被推翻了。
她第一眼见齐肃全貌,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词就是,漂亮!
或许用漂亮来形容男生有点不太贴切,但是,那些五官组合起来的脸对于人类这种视觉动物来说绝对特别有冲击感。
一张堪称惊艳的脸。
谭雪曼一时间居然觉得,或许这个电影的男主角再没有比齐肃更适合的人来演。
这样的男人,足够资格成为所有年轻女性的梦中情人。
这会儿,谭雪曼倒抱着一种宽容的心态来看待齐肃了。
全世界的人都偏心好看的孩子,更何况,已经结婚育子,更有母性情怀的谭雪曼呢。
齐肃这么年轻帅气,就算有些小脾气也是可以容忍的。
谭雪曼估计片场很多女性工作人员都是这么想的。
但有点意外的是,齐肃很有礼貌,是这个年龄段里少有的礼数周全又不讨好做作。
或许谭雪曼接触太多年轻气盛,心理膨胀的圈内人,再看齐肃这种明明“好学生”
做派的小伙子居然觉得很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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