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会儿好不容易能吃顿有滋味儿的,真是让人浑身舒畅。
他大口喝完一口汤,满足的叹了口气。
正要抬头问问霄哥的“老板”
,就见霄哥舀了一碗竹笋煨排骨,放在自己面前,拿了一个小碗,将汤里的香菜一颗颗挑进小碗里。
此时已经一碗汤里的香菜已经挑的连根毛都不剩了,凌霄把汤推到他“老板”
面前,自己香喷喷的吃那一小碗香菜。
余枫:“……”
妖孽,还我霄哥!
作者有话要说:余枫:妖孽,还我霄哥!
江森:我就是个穿书的,不是什么妖孽项目凌霄,一个龟毛直男癌,看到别人挑食不一脚将人踢出去就算好的了,还能一个菜叶子一个菜叶子的帮人挑菜?余枫迷惑了。
“你……你们?”
江森自然的端起没有香菜的竹笋煨排骨,满足的喝了一口,果然美味,和他之前喝的分毫不差。
看来写小说的作者口味和他一样,总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他抬头,见凌霄朋友的目光在他二人之间来回逡巡,便解释道:“我从小便不吃香菜,凌霄习惯好,不浪费食物,帮我挑出来。”
凌霄眼睛都没抬,只在一旁赞同点头,手中的动作一点没停。
余枫:“……哦。”
重点是这个吗?重点明明是凌霄居然不逼着一个挑食的人硬吃下去,反而帮忙挑出来,还不嫌弃地自己吃?还记得当年,他的挑食,应良东的挑食,甚至应良东他爸的挑食,哪个不是凌霄治好的?不仅用眼神监督他们,鄙视他们,凌迟他们,最无耻的是,不知在哪儿找了几个幼儿园小朋友,一到他们吃饭,就见缝插针的背《悯农》,直到他们害臊地自动把食物全部吃下去为止。
妈的,双标狗!
还人家暗恋他,分明是他暗恋人家,到我这炫耀喂狗粮来着。
还是太年轻啊。
余枫替自己抹了一把辛酸泪,需要一碗竹笋煨腊排骨才能勉强补偿。
这菜实在太过精致,本就没剩下多少,余枫就要将剩下的一碗汤全舀到自己碗中,汤勺却被“啪嗒”
一声打掉。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官场如战场,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可陆浩时刻谨记,做官就要做个好官,要有两颗心,一颗善心,一颗责任心。且看陆浩一个最偏远乡镇的基层公务员,如何在没有硝烟的权利游戏里一路绿灯,两袖清风,不畏权贵,官运亨通。...
周胜利大学毕业后,因接收单位人事处长的一次失误延误了时机,被分配到偏远乡镇农技站。他立志做一名助力农民群众致富的农业技术人员,却因为一系列的变故误打误撞进入了仕途,调岗离任,明升暗降,一路沉浮,直至权力巅峰...
普通人只要有机会,也可以封侯拜相。看王子枫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如何抓住机会搅动风云。每个人都可能是千里马。...
前世被当副镇长的老婆离婚后,崔向东愤怒下铸成了大错,悔恨终生!几十年后,他却莫名重回到了这个最重要的时刻!他再次面对要和他离婚的副镇长老婆,这次,他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