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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着放过血的兔子,利索地剥掉兔皮,洒了黄土盖在上面,免得被风干变得梆硬。
这些兔皮她不打算卖掉,可以做成衣服鞋子到冬天御寒。
朱文景身体虚弱,趴在炕头边观看她的一举一动,不由暗暗惊叹。
没想到能在这种穷乡僻壤里,碰到这样厉害的女子。
她手起刀落,毫不拖泥带水。
而且听大宝二宝说,她还猎到过老虎,身手不凡。
且她年纪尚轻,容貌端方,不施粉黛,楚楚动人,让朱文景不由盯着她看直了眼。
只是可惜她命不好,年纪轻轻守寡不说,还当了后娘。
忽然,他眼前多了一个碗,里面装着热气腾腾的肉,香味扑鼻。
“看我做什么,快吃。”
她明媚一笑,“知道你吃不惯我们的谷子肉汤,这兔子肉总吃得惯吧。”
朱文景脸红脖子粗,她的确吃不惯粗粮。
为了让大家吃个够,她煮了最大最肥的一只,还给他们烧了白面汤。
小宝坐在她的怀里,双手抓着兔子肉,时不时地抬头看姜巧巧。
“娘,多吃点。”
“娘,肉好香,娘厉害。”
二宝也笑着称赞,“娘的厨艺怎么这么好,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兔子肉。”
原主在的时候,他们本就很少吃肉。
偶尔吃一顿肉,也只是用清水加了一点盐,味道寡淡。
她不仅用香料煮的肉,出锅之后还用清油跟野蒜野葱炒香,香味翻倍。
野蒜炒腊肉没吃完,但满满的一盆兔子肉吃了个见底。
小宝年纪小,脾胃弱一些,姜巧巧给她的汤里打了个荷包蛋。
吃过饭,姜巧巧又开始收拾屋子。
家里的屋子原主平日里都不怎么打扫,有什么东西她都不清楚。
整理箱子的时候,她才知道成亲时,刘小树给她买过几身新衣,布料很好,花样也好看。
箱子底部躺着一个生了绿锈的牌子,是原主陪嫁过来的。
据说是捡到原主时戴在身上,看着挺值钱。
她便贴身戴到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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