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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僧录”
是十二钗的另一面,与十二钗互为对象,从情僧(即贾宝玉)眼里看出去,是“十二钗”
;从十二钗眼里看出去,只有一个贾宝玉。
“情”
与“十”
两个名称都有人物但缺少构成小说的一个特质:故事。
有道是艺术性强的小说应以人物为重心,有理,但叙事诗、报告文学、散文速写也都可以写人为主。
还有不论你默认也好,气急败坏地骂娘也好,多数读者读小说,首先是由于受到了故事的吸引。
情僧云云,多少有主题先行、装腔作势、与常识较劲直至洒狗血的嫌疑。
最好的书名当然是《石头记》,这方面我曾与宗璞讨论过,我们两个的意见一致。
石头云云,最质朴,最本初,最平静,最终极也最哲学,同时又最令人唏嘘不已。
多少滋味,尽在不言中。
石头亦大矣,直击宇宙,直通宝玉,登高望远,却又具体而微,与全书的核心道具即宝玉脖子上挂着的那块通灵玉息息相关。
这样的名称只能天赐,非人力所能也。
我建议,今后出版社再印此书(指供大众阅读的长篇小说,不是指专门的什么什么版本),干脆用《石头记》书名,值得试一把。
《红楼梦》则比较中庸,红者女性也,闺阁也,女红、红颜、红妆、红粉……不无吸引力。
楼者大家也,豪宅也,望族也,也是长篇小说的擅长题材。
梦者罗曼司也,沧桑也,爱情幻灭也,依依不舍而又人去楼空也。
多少西洋爱情小说名著,从《茵梦湖》到《安娜·卡列尼娜》都是靠这种写法征服读者。
与《石头记》相比,《红楼梦》还是露了一点,俗了一点。
这又是悖论。
我们不希望把小说写俗了,但是在我国,与诗词、散文、政论相比,小说与戏曲从来都是俗文学。
还有一条,过分地偏激地咋咋呼呼痛斥世俗通俗,本身也可能是一种矫情做作,也是俗的一个变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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