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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冠丽的名牌皮夹透明夹层里放了数张照片,照片的边角都泛黄了,可见其年代的久远。
照片里有一男一女,女的是少女时期的赵冠丽,男的,则是刚从儿童期转入少年时期的程雪歌。
这是什么?哪来的照片?
程雪歌一时恍然,想不起来她怎么会有这些照片,更想不起自己几时与她合照过。
「你忘了吗?我是赵冠丽呀!
十年前,我们帮庄家拍过『放衣』品牌的平面广告。
那时我们都是被精挑细选出来的模特儿,你忘了吗?」赵冠丽紧紧盯着他俊美的面孔看,心中深深赞叹着怎么会有男子的皮肤好成这样!
这么多年了,居然依旧长得这般美丽,肤质细致若精瓷。
岁月带给他的是更加出色的光采,而不是粗糙与败坏。
怎么会有人得天独厚成这样?
太美了,他真的太美了,正恰巧是她心中认定的完美典范,纵使天下有其它类型的美男子,都没能像他这一型,让她完全失去理智,一径地倾心。
她要他!
就是要他!
既然他终究又出现在她面前,那就表示他是属于她的,是她赵冠丽的!
不管用什么手段,她就是要得到他,一定要!
「你想起来了吗?」她站得很近,近到她的呼吸已经吹拂在程雪歌身上。
程雪歌退了两步,把距离拉开,回答道:
「我记起这件事了。
」但不记得她,不记得当年跟他一起拍广告的那些女人是谁、又长得如何。
唯一的记忆是那时自己有多么不情愿「出卖色相」,但是那时因为「放衣」的主事者强力要求,非他不可;还有他母亲说希望看一下儿子被打扮得很帅的样子,所以他只好去了。
现在想想,母亲不见得真的希望看到他被打扮的样子,而是因为那时庄家是「远帆」的大客户,得罪不得。
但父亲不会接受这种事,可母亲会的,为了能让父亲的事业顺利发展。
这就是商业现实。
「所以我们算是老朋友了。
」赵冠丽满意的对他展露笑容,这笑,是独他能享受到的特别礼遇,别人求也求不到。
「来,我们叙叙旧。
这些年你人在哪里?不在国内是吧?」如果他在台湾,她绝对有把握早就把他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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