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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一身反骨的臭小子,多年前执意离京从军,走前还和父亲大闹了一场,这么多年就镇守在家门口,都不愿回家来看一眼。
今日突然听得他的消息,卫婉怎能不喜。
然而跟随管事进来的,却是一名参将打扮的军官。
军官见了众人,团团抱拳道:“末将林锐见过傅郎君、见过唐夫人、顾郎君与夫人有礼,大将军在京口练兵无暇,知傅小娘子及笄芳诞,特命末将来送贺礼。”
唐素知道卫家的那档子事,安抚地拍了拍卫婉,回身对还在呆呆发愣的小女娘笑说:“小丫头面子不小,还能得着他的信儿,也算他还有点良心,不枉过去跟着姐姐我蹭吃蹭喝——礼物呢?”
林锐却有些迟疑起来。
在众目注视下,他硬着头皮呼哨一声,随即一名驯兽兵领着一匹通体雪白的狼走进院中。
“呀!”
卫婉开始见白茸茸的一团,还以为是獒犬,待认出那是个什么,唬得藏在顾凌霜身后。
傅子胥一瞬起身挡在女儿身前。
却有半个脑袋从男人身后悄然探出,目光闪闪地盯着那头庞然大物。
哇,雪白雪白的,三娘家养的狸猫都没有这样不掺一丝杂色的白。
它的尾巴也好长!
对上那双冷峻泛碧的竖瞳,簪缨一顿,打个寒战,身子又往阿父身后缩了缩,只露出一双眨巴眨巴的眼睛——它看起来好凶。
卫婉已是气骂:“十六是不是打仗打傻了,送狼给女儿家!”
()林锐尴尬道:“夫人恕罪……大将军说,旁的傅家与唐夫人都不缺,就这头跟着他上过沙场,啮断过匈奴颈的头狼,还算是个宝贝,送给小娘子、那个啥,解解闷……”
这话除了不可一世的卫十六,但凡换一个人说都是挑衅。
在场所有人中数唐素镇定,对夫君摇头表示无妨,向簪缨招招手,“阿缨,还记得小时候你总缠着带你飞的大哥哥吗,人家送来贺礼,还不道谢。”
那么久远的事……簪缨还真不怎么记得了,她知道卫姨有个在京口做大司马的兄弟,但因近十年未见,连他的样子也模糊了。
但她是个知礼的女子,当下走出,向那名军士道谢,请他带话感谢大司马。
林锐见这小娘子美丽灵动,雪润玉琢,忙道不敢,又取出一副臂缚,教她道:“小娘子莫怕,此狼十分灵性,不会攻击亲者。
这副臂缚是大将军所用,上有气味,小娘子戴着这个和狼玩耍,狼嗅其气,自然便会亲昵小娘子了。”
簪缨含笑应下,目光瞟到那副看不出本色的黢黑臂缚上,却不是很想接。
在外头胡打海摔的糙男子么,哪会打理自己,自然比不上闺阁中香喷喷的小娘子。
簪缨暗中嫌弃,也不知有没有汗味。
她才不要那个呢。
可嫌弃归嫌弃,她又舍不得那么威风的一头宠兽,连阿娘都说,江南难得见到这种体型的北疆狼。
偷偷再看一眼,那只雪白的大家伙好像也在看她?那其实试一试,也不是不行?就这样,簪缨在长大成人的这一日意外地得到了一头狼,接下来的日子,她便勉为其难——实则兴致勃勃地开始了驯狼之旅。
那双臂缚其实不难闻,也没有簪缨想象中的臭男人味道。
汗味好像是有一点,参杂着一抹淡淡的生铁气息,闯入簪缨过去只由糖香、薰香、胭脂水粉香构成的世界,陌生而突兀,但习惯了也不让人讨厌。
那头狼果然如林参军所说,颇有灵性,很快也适应了她这个新的小主人。
簪缨不记得她那个送礼别出心裁小舅父,却不耽误她享乐。
等能够羁縻白狼后,簪缨节♂完整章节』()卫觎踹走了人,随口呼哨一声。
等了一息没动静,他才想起,自己的狼已经送人了。
送给傅家那小丫头也不算心血来潮,毕竟那老畜上了岁数,还断过齿,已不适合再和他上阵拼杀。
根据他少时带过那丫头的为数不多的经验来看,那也不是个柔柔弱弱的小娇花,养头狼练练心性没什么不好,省得以后吃亏。
十五岁了……卫觎在与建康对面相隔的军镇短暂地失了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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