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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知丘把门栓一拉,大门打开,眯着眼去瞅人。
“王叔,是我。”
一听声音是沈云安,王知丘脸上嫌弃的表情顿时就变了,语气和蔼地问:“咋了?伤风感冒,头疼脑热?”
王知丘白天是个两米之外分不清人畜的近视眼,到了晚上就更别想让他认出人来。
完全是听声辨物!
沈云安连忙把人转过来,“王叔,这人好像被什么东西咬了,屁股肿老大一坨,人也昏迷了,你看看这人还有没有救?”
王知丘一听,那还得了,赶紧救人要紧。
蜡烛光弱,油灯也只是比蜡烛光稍微亮一些,沈云安干脆还举了一根火把,整个屋里顿时亮堂起来。
王知丘也掰开屁股瓣一看,顿时:“哦哟,这幸好没咬到蛋,不然就得做太监喽。
我们这山里头的蜈蚣毒得很,这是被蜈蚣咬的呀。
得用银针放血,再熬上几副药,清清余毒。”
王知丘忙活着放血,流出来的血全是黑的。
等到血流出来是红色的时候,这人脸色已经惨白了。
他又抓了药,去厨房熬药。
沈云安坐在床边,眉头紧锁。
刚才就有人心切没有发现,这会他发现了——这人虽然没有裤子,但是身上的衣服写着一个褪色的破烂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的“囚”
字。
这是个犯人啊!
年纪这样小,犯的什么事儿?
瞧着这细皮嫩肉的样子,恐怕是大富大贵人家里的公子哥。
算了,人救都救了,等人醒了再问问吧。
真要是欺男霸女作奸犯科烧杀抢掠,然后被抓进大狱流放的犯人,那就去报官。
要是不是……那也到时候再说。
既然已经猜到对方的身份,就不好还把人留在这里。
毕竟村子里面但凡有人头疼脑热腿疼腰疼都会来找王叔,人进人出难免惹眼。
还是搬回自己家去,平时自己在家读书鲜少有人过来打扰,到底安全些。
把王叔开的药放进背篓里,又把人背回去,打了水过来给人擦一擦身子,用被子盖了,站在窗边看了一会儿,才把对方身上脱下来的衣服拿去厨房一把火烧了。
他坐在一条低矮的长凳上,火光映照着他的脸庞,眼神复杂难明。
“世道多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人救都救了,到时候再看吧。”
到现在他还在纠结对方犯了什么事儿。
第二天晨光大亮的时候,何文斌从床上醒过来,一眼就从窗子望向外面,只看到干干净净的院落里面,有个人一边拿着书本读书,一边慢慢走动着,基本上都是在默背,只有不记得的时候,才会看上一眼书页。
【是昨天晚上见到的那个人!
】
从床上坐起来,发现自己身上没有任何衣服,可是似乎已经被清理过了,身上也没有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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