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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若有所思地走进墨香书斋,正是他和孟鹤云常来惠顾的书斋,因着两人家里都穷,所以都会来这家书斋找些抄书的活。
这家方掌柜,和他与孟鹤云都是老熟人了。
「方掌柜,向你打听个事。
我同窗孟兄,今日怎么来问您借桌椅,还在外摆摊?他向来心高气傲,从不行这种抛头露面之事,我和他同窗十年,想着他若是有困难,我也好帮帮他。
」
方掌柜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
他唏嘘:「孟公子,这是来接抄书的活儿的,提出用我店里笔墨纸砚抄书。
只是提了个请求,希望能将桌椅搬到集市去。
」
「其中有什么缘故?」华夏茗知道这个缘故就是他想要知道的关键。
「孟公子说,他家人有孕,却胎相不佳,需要许多钱买药,这才趁着陪家人赶集的功夫,想顺便借我这店里的桌椅一用。
」方掌柜笑着说,「我这人就一个心软的毛病,你们这群学生就知道我心软,老是让我为难。
哎,看孟公子这般请求,又是一番爱护家人的赤子之心,我自然是同意的,不过小事而已。
」
家人有孕?!
他家只有一个老娘和两个没有成亲的兄弟。
最可能怀孕的也就是他的小妻子了。
「掌柜可知是谁有孕了?」华夏茗还想求证。
「这就不好问得太清楚了。
」方掌柜摇头,也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反而是拿出孟鹤云手抄本《千字文》,夸起孟鹤云,「说起来,孟公子最近书法大有长进,不但抄书更快,一天就写了五本书,而且一本比一本写得更漂亮,字迹更工整丶笔力更雄健,每一篇字都没有任何纰漏,浑然天成,极为赏心悦目。
」
华夏茗接过,快速翻阅。
果然,虽然字迹中可以看出是孟鹤云所写,却又融入了不同以往的个人风格,而且每一本的进步速度非常快,从第一本到第五本,所写之字已经有了天地沟壑般的蜕变。
若非他看着他在摊位上奋笔疾书,还真以为是两个人所写的。
他心里莫名涌上恐慌,总觉得一直以来和他水平差不多的孟鹤云正在快速成长,以惊人的蜕变再远远甩开他!
不行!
他绝不能让他这样成长下去!
他要借着这件事,将他打落谷底,不得翻身。
一路上,孟大狗几次想问,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但因为一声「大爷」生生憋住了。
因为心里有气,马鞭被他甩得「啪啪」作响。
孟鹤云丶林多福在摇来晃去的马车中,完美睡着。
孟三第一次坐马车,相当兴奋,精力充沛地时不时撩着马车帘子往外瞅,看腻了,又爬出车厢,硬在孟大狗旁边挤出个位置,想和孟大狗子聊天。
可惜孟大狗子生闷气不理他,孟三也无所谓,专注着看孟大狗怎么操纵马车的,看着看着,入了迷。
落日馀晖,踏着金黄的晚霞,马车缓缓驶入孟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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