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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由得往深里思考,若是官员向朝廷汇报工作,若是官员之间互相对接,若是官府向百姓传达政令……
都是用这样的白话?
那么无论是官吏办事或是政令下达,是不是都能更高效一些?
毕竟汇报或传达,从来都不是奔着让人看不懂去的。
曹操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不讲究文采,怕是写起来都要更快一些。”
独自一人坐在船舱里的荀攸则在琢磨起诉状的内容,这所谓中介,不就是牙行?
靠为买卖双方说合、介绍生意,并从中抽取佣金。
天幕上的中介公司,为要买卖二手房的双方互相介绍,让买主能够买到合心意的房子,房主能够以合适的价格将房子卖出去。
但如此就存在买卖双方为了省“中介费”
而越过中介方自己买卖的情况。
中介方不知道就罢了,若是知道了,自然要把中介费要回来。
只是不知道他们那个世界的律法对这一点是怎么规定的。
“中介合同纠纷?”
“78万……”
“15600元。”
“23400元。”
贾诩念着这三个数据。
因为不知道天幕上的钱币同他们的钱币之间如何换算,自然也就不知道姜海蓝念出的这三笔金额究竟有多少,购买力是有多大。
不过都上万了,应该也少不到哪里去吧?
贾诩也不纠结,想不通的话题抛在一边就是,他更在意的是能不能说动丞相安排人学习天幕上的数字。
那个数字可实在是太方便了!
他并不知道他们的丞相在琢磨推行大白话的可能性。
——
朱凌薇点了点头,看向廖宗虹,“下面由被告答辩。”
被告显然也是有备而来,很是冷静地发表意见,“法官,我购买青兰小区的房子,并不是因为他们中介公司给我介绍的,那个房子的房主之前在外边贴过卖房的单子。”
“是,他们中介公司是给我介绍过几处房子,但都没有谈成。
我自己和青兰小区的房主谈好了价格,我们签了《房屋买卖合同》。
我认为和他们中介公司无关,我不应当支付中介费,恳请法官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姜海蓝笔尖飞快地记录下被告的观点:1、房主贴过卖房广告;2、自己谈成了价格,认为与原告无关。
记下后,她拿过自己的证据目录,看着目录上的几个时间点,圈了起来。
朱凌薇归纳争议焦点:“第一,原告是否为被告提供了中介服务,双方是否成立中介合同关系;第二,被告是否应当支付原告中介费;第三,被告是否对原告构成违约,是否应当支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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