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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9章黑!
真他妈黑!
壁炉的炭火将熄未熄,亚瑟斜倚在雕花橡木床柱上,晨光透过灰蒙蒙的玻璃窗渗进来,将他左侧颧骨那片青紫的淤伤照得分明。
女仆玛莎跪在波斯地毯上,粗粝的指尖蘸着药膏,动作却格外轻缓。
她心想,这位英国老爷的皮肤就像教堂壁画里的圣徒一样苍白,仿佛稍微用力便会碎裂。
想到这里,女仆玛莎蘸药的手指忽然停顿。
她瞥见床头柜上的金怀表,表链子断了一截,上面沾着干涸的血迹,那是昨夜强盗扯拽时留下的。
“您该庆幸他们没抢走您的鼻烟壶,老爷。”
玛莎垂下头,灰布头巾下漏出一绺棕色长:“莫斯科的野狗们如今连皇上的靴子都敢舔。
上个月酒贩子伊万家的粮仓烧成灰,警局的人没抓住纵火犯,倒先来刮走了他家地窖里最后一桶伏特加。”
亚瑟的颧骨还在隐隐作痛,但他此时却还有心情开玩笑:“或许我该戴圣母像的,我听他们说,只有圣母玛利亚才能够护我安全的在莫斯科走夜路。”
虽然亚瑟结结实实的吃了强盗一棍子,但这也激了这位老伦敦警察沉寂了许久的生活热情。
昨晚从莫斯科剧院回来的路上,在雪地里与歹徒搏斗的亚瑟颇有几分老夫聊少年狂的豪气。
莫斯科的夜像一头被剥了皮的巨兽,寒风卷袭着雪霰剐蹭着基泰格罗德的石墙。
手杖尖包银的渡鸦雕饰结满冰晶,亚瑟的拇指抚过杖柄缠的鲛鱼皮。
矮个歹徒率先扑来,短刀划出上挑的弧线,以诺夫哥罗德匪帮惯用的剔骨式向这位英国爵士讲述着俄国的朴实风情。
亚瑟旋身后撤半步,手杖如测风仪轻点对方腕骨,菲奥雷流反手撩剑技“蜂刺”
在零下二十度的天气里展露獠牙,杖尖银雕精准凿进尺桡骨的间隙,将矮个歹徒的短刀挑飞进路边堆满柴火的推车。
壮汉踉跄后退时,亚瑟的鹿皮靴底已碾上他脚背,手杖顺势劈向其锁骨。
经典的菲奥雷流足锁技配合“伐木人”
纵斩顿时将这群歹徒打的溃不成军。
该怎么说呢,自从离开了苏格兰场的一线后,亚瑟已经很久没有打的如此酣畅淋漓了。
纵然在哥廷根,他有俾斯麦这样自诩‘哥廷根剑狼’的学生当陪练,但剑术决斗与这种生死攸关的搏命相比,最多只能算作一道份量不大的开胃甜点。
亚瑟必须得承认俾斯麦的实力其实还不错,这小子惯用的“暴风三连击”
尤为值得注意。
这种佯装踉跄诱敌深入,然后突然以剑柄撞颧骨、膝击下腹、反手劈落敌剑的打法,非常符合俾斯麦的狡猾本性。
如果是初次与俾斯麦交手的对手,不懂得俾斯麦的套路,那确实很容易吃大亏。
可一旦识破了俾斯麦的路数,破解了他这三板斧,那简直可以随便把他吊起来锤。
亚瑟笑呵呵地与玛莎讲述着他从严治校的过往,玛莎望着一脸得意的老爷,心里暗自嘀咕着:“说到底,还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
如果换作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她多半会很崇拜这样的小伙儿,但她今年已经四十岁为人母了,所以她只会觉得这样的小伙子真是太傻了,这简直就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玛莎忍不住多嘴道:“感谢上帝,您最后打赢了。
您的老母亲要是知道您在雪地里和一帮流氓搏斗,她肯定会吓得连心脏都蹦出来。
您行行好,下次别干这种傻事了。
您放着好好地马车不坐,偏要学人家坐马拉雪橇,给强盗打劫您的机会干什么?”
亚瑟挠了挠鼻子,他还没从昨晚的兴奋劲儿里回过神来:“马拉雪橇有什么不好吗?我看彼得堡和莫斯科的贵族都坐这个,而且这几天路上结了冰,坐马车还未必有坐马拉雪橇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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