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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各处,皆是跪地俯首的奚族人。
“哈哈哈!”
程咬金大笑着,打仗真简单啊。
擒贼先擒王,他与侯爷合砍几千人,斩杀奚族首领!
“你笑什么,方才我看见了,你一直躲在盾牌后边。”
尤俊达从这场恶战中脱险,心情逐渐放松下来。
“躲?”
程咬金连连摇头道:“老尤啊,你这是首次上战场,我教你,先保护自己,才能去杀敌啊,多学着点吧。”
“你说的……似乎有点道理。”
尤俊达听后陷入沉思,那他以后也得改变下路数了。
“天宝将军,让你找的人如何了?”
武信杀了奚族首领,又大发善心,怕其一个人在路上寂寞,将其全家一并送走。
如今,他还需要一个傀儡,来达成控制奚族部众的目的。
“找到了。”
宇文成都挥挥手,士卒拎出来一个奚族人。
此人是原首领的侄子,在族内有一定的威望。
若是由他出面,可以安抚当地的奚族百姓。
至于其他不服的人,大可以用刀解决。
在武信整顿此地的时候,其他隋军攻打奚族诸地的消息不断传来。
这突如其来的攻势,的的确确打的奚族措手不及。
何况首领直接被杀,更是造成了部族内混乱,无人指挥的场面。
一时间,除了武信这里以外,奚族另外的势力也相继被隋军占领。
只有东北方位较远的地方,暂时没有隋军进攻,得以幸免于难。
对于这种大胜的情况,武信几乎是早就有心理准备。
奚族说好听点,是一个国家。
不好听点,那就是由一群吃不饱,穿不暖的人组成的部族。
像这种部族,无论有多少人,多少兵马,没有刀枪甲胄供给,又有什么用?大隋不同,将士的刀枪甲胄齐全。
一个穿甲胄的隋军,能顶十几,三十几个不穿甲胄的奚族人。
何况穿甲胄的隋军不止一个,而是成千上万。
双方战力相比较,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把这些顽固不化的人统统挖个坑埋了。”
武信本以为首领死了,多数人被杀怕了,全都老老实实服从他的命令。
可是还有骨头硬的人,不断的试图煽动,反抗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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