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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昉之并不等他们思索,抽过魏冉的佩刀便架在庄头脖子上,“我素日不来,竟不知养出你们这等奴大欺主的东西。
再不放行,这庄头位置我便再选个可心的来坐。”
庄头苦着脸,起先倒并不想应,可等脖子血线惊冷,才后知后觉磕头认罪。
王昉之牵着裙裾步入室内,简陋无匹的屋子甚至连柴火也舍不得燃,只放了盏枯涸油灯,和一床近于千疮百孔的芦絮被。
“十余年亦不可消你愤恨吗?”
垂首的杨崇并未注意到来人是谁,紧紧攥着一卷书,再读一遍。
竹片沉重,刻以小篆,压在双膝上,却毫无知觉。
王昉之并不大认得面前人的容貌,幼时母亲并不常带她去外大父家,只路上听魏冉说此人名为杨崇,才堪堪有些印象。
她最小的舅舅,一向颇有傲骨,不是个会迫于形势而俯首称臣的人。
“舅父之言,雁雁听不大懂。”
杨崇猛然抬头,望向逆光处的女郎。
她清瘦得好似一叶柳,却伫成一棵松,是他阿姐唯一的骨肉。
当年已将党祸之羽剪尽,王应礼甘愿俯首背叛,成为先帝的捉刀人。
会有另一个女子继承阿姐的遗志吗?哪怕她流淌着叛徒的血脉。
杨崇看不出王昉之的来意。
可见小辈得此相似容貌,尖利了数十年的心不由得放软一二。
当年阿姐有身孕时,已诊出是个女儿,一直愁苦应当给她取什么小名,便是杨崇道:“鸿雁于飞,肃肃其羽。
不如唤她雁雁吧。”
他亲手抱过那柔软弱小的婴孩,又与阿姐拉钩。
他的阿姐并不信任王应礼,便嘱托他要照顾好雁雁。
可党祸并非一句不知情便能独善其身的。
荣辱当系家族一身,若非答应阿姐,他本该自戕。
“雁雁···”
他有片刻怆然,却仍要钻回冷硬的躯壳,“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王昉之向他盈盈俯身,道:“正是倒春寒时候,雁雁来为舅父添衣。”
他们来时为避免惊动太多人,便只带了个车夫。
魏冉将新被与棉衣搬到屋内,又将破褥丢给庄头,才觉得亮畅许多。
“我只等着引颈就戮,何须身外之物。
雁雁,并非舅父不愿见你,只是不当见。”
他将那卷竹简推至一旁,“弘农杨氏树倒猢狲散,余我残生,不过是为见证你父高楼再起,见证他当年投靠昏君何其正确。”
先帝曾评价,杨崇这样的硬骨头,就算丢弃给野狗,也难遭啃噬。
王昉之曾经也深觉父亲冷血,可促膝长谈后,也明白他之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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