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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贵他们听到一声枪响,放眼望去,只见白色狼王竟然中枪扑倒了。
“毅哥,你太厉害了……”
孙胖子看到这一幕,满脸震惊道:“竟然一枪爆了狼王的头。”
李毅脸上的神情却有些呆滞,因为这纯属是一个意外。
要不是狼王逃跑的时候,脚绊了一下,他这一枪肯定打不中狼王。
老猎户陈奎没有惊呼,反而是眼疾手快,对着狼王的脑袋又补了一枪。
毕竟他深知这些畜生的狡猾,装死之类的情况可是常见的。
等你靠近它的时候,很有可能会遭遇它的反扑,所以陈奎给它补了一枪。
“老陈叔,你这补一枪……”
李毅嘴角一抽,目光看着陈奎道:“这狼王到底算我们谁的?”
陈奎上前踢了狼王一脚,看着四周的野狼全都散开了,才轻飘飘地蹦出一句道:“你的!”
李毅这才松了口气。
尽管他知道狼肉的味道和口感并不理想,而且它的肉非常腥且柴。
用柴火煮上三个小时。
都未必能将它煮烂,甚至不加盐很难以下咽,因为吃的时候会有一股难以去除的酸味。
可现在是什么年代?这可是没东西吃连树皮都啃的年代。
所以野狼肉在这个年代不好吃也是香饽饽,毕竟好歹它是一口肉。
再说这野狼王的皮毛甚是漂亮,要是能给它剥下来,给村里的刘寡妇制成衣服给嫂子过冬,想来嫂子应该会喜欢。
李毅心中这道念头落下,此时只见陈奎和孙贵他们,已经将他们猎杀的七头野狼全都收集了起来。
“老陈,毅娃子……”
孙贵看着摆在眼前的七头野狼,忍不住咽了咽唾沫道:“我们一共猎杀了七头野狼。”
“这其中狼王就给毅娃子你,因为是毅娃子将其击毙,并且解决了我们的危机。”
“这剩下的六头狼就你们一人两头,我们父子拿两头,因为野狼都是你们猎杀的。”
“我没有意见……”
老猎户陈奎瘪了瘪嘴,将手里的双管猎枪背在背上,拎起两头野狼就走。
李毅看着身前的三头狼,却有些犯难起来。
因为一头野狼的平均体重可是高达30-48公斤,尤其是这头硕大的狼王,李毅目测了一下,最少都有90多公斤。
以他现在的体魄,这头狼王他可扛不起,别说还有两头几十斤的野狼了。
“毅哥,怎么了?”
孙胖子看着李毅一脸为难的神情,憨憨地挠了挠后脑勺道:“你怎么站在这里发呆啊?”
“胖子,三头狼加一起我扛不动。
你能不能帮我?我可以给一头狼你们,不过你们手上两头狼的皮给我。
孙贵叔,你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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