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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闻:“知道,钱我微信转给你了,回头见啊。”
时闻简单跟傅博修交接完,也来不及寒暄几句,便跟燕克行回到了牧场。
他们回去的时候,弓疆三人正在勤勤恳恳地洗地耳、洗野葱,现在多了一只鸡,他们还得兼顾杀鸡。
布雷斯鸡比较凶,时闻干脆拎起围裙:“我来杀鸡,你们继续洗菜就行了。”
弓疆:“时哥,要我们帮着打下手吗?”
时闻:“不用,一只鸡的事,我三两下就弄完了,燕克行,你也不用管我这边。”
燕克行点头:“需要帮忙叫我。”
现在已经快到十二点,再不抓紧时间,午饭就得弄到很晚了。
时闻麻利地杀鸡褪毛,十分钟就弄好了,然后交给燕克行煮
鸡汤。
他们家有一个特别大的砂锅,平时偶尔用来炖鹅、炖羊,一锅炖出来,够家里的所有小家伙吃,今天炖只六七斤的鸡也不在话下。
大家一起干活,速度相对比较快。
吃地耳,麻烦主要麻烦在洗上,洗干净之后,接下来的步骤就很快了。
燕克行起锅烧油,用的正是猪油,油里面放蒜片跟大量自家泡的野山椒爆香,浓郁的香味“腾”
一下就起来了。
时闻站在旁边,肚子被这股香味勾得咕咕叫。
他看燕克行在锅中下入地耳,猛火爆炒,再放野葱头,等炒透了,用盐巴、酱油等调味。
要起锅的时候,他再在里面下入大量野葱叶。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然而那股香气已经飘得整个屋子都是了。
大家在一旁眼巴巴地等着。
好不容易等到可以吃饭了,大家连忙拿碗,拿筷子,端着炒地耳往饭厅跑。
饭桌上。
时闻盛了一大碗白米饭,而后按照戈阅他们的建议,在里面浇上了两勺浓浓的鸡汤。
浓稠的金黄鸡汤浇入雪白的米饭中,上面飘着的青翠葱花更是喜人。
他第一次吃浓鸡汤泡饭。
浓鸡汤的香味完全不会掩盖米饭的清香,反而鸡汤的荤香为米饭的清香增添了一股特殊的复合香味,简直赋予了白米饭另一种生命。
他先吃了一口米饭,感觉吃法甚是美妙。
等吃完饭,时闻再夹了一筷子地耳。
地耳入口,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香。
地耳的鲜香,野葱的冲香,野山椒的酸香……种种香味混合在一起,层层叠叠,互相缠绕,共同组成了一股极为复杂的香味。
这种香味直冲脑门,时闻只能感觉到好吃,却没办法用言语形容,究竟好吃到什么地步。
吃一筷子地耳,再吃口鸡汤泡的饭,香味层层叠加,香辣酸浓的味道却稍微压了下去,所有复杂滋味一口咽到了肚子里,直叫人想吃下一口,再品尝这丰富而复杂的味道。
真是香惨了。
不愧是让戈阅记了一年的炒地耳!
时闻举着筷子的时候心想,他吃完这次,也能记一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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