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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必振抓握住了黄猫的长臂,怒火在他心中蔓延,他脑海里响彻着一句话:“既然你要杀我,那我就先杀了你!”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愤怒更能带给人力量。
愤怒和喉咙上传来的痛苦让孙必振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他用双手攥住了疯猫的爪子,将它们从自己的喉咙里扯了出来。
血喷涌而出,孙必振感到撕心裂肺的疼痛,他想要嚎叫,但根本发不出声音。
疯猫杰米为孙必振的气势感到好奇,它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种猎物了。
“杰米要杀了你,杰米不喜欢你。”
它悄声说道。
孙必振根本听不清这句话,他什么也看不见,痛苦带来的耳鸣也阻塞了他的听觉,此刻,他的行动全凭本能。
灵药是信徒们赖以维生的物资,没有灵药的信徒就像没有牙齿和爪子的老虎。
疯猫杰米和孙必振都没有灵药傍身,在这情况下,孙必振处于绝对的劣势。
这是因为,孙必振不过是肉体凡胎,疯猫杰米却是初具神格的门徒,它的结晶状肉体已经不是人类羸弱的血肉可以对抗的。
何况孙必振的喉咙被利爪撕开,血溅五步有如泉涌,他没有暴毙已经是奇迹。
此外,由于所有的手电筒都熄灭了,孙必振根本看不清对方,而疯猫却习惯了这种黑暗,在漆黑的隧道中如鱼得水,这种差距是无法弥补的。
如此看来,孙必振似乎只有死路一条,但他显然忘记了这点。
孙必振一把扯掉了头盔,用右手捂住喉咙上的伤口,露出了凶恶的眼神,虽然他在黑暗中看不到任何东西。
或许是意识到了自己难逃一死,孙必振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件事:一命抵一命。
“或许我要死,但我决不让你活着。”
怀着同归于尽的狂怒心理,孙必振举起左手,润在他的左手食指上发出了亮蓝色的、电火花般的闪光。
狂怒没能打通孙必振的炁脉,但却激活了他本命的“润”
;与炁不同,润是人与生俱来的潜能。
孙必振的润名为“噬魂夺魄”
。
孙必振没有心思去管喉头的伤口了,他借着一闪而逝的光亮扑向了疯猫的躯体,像野兽一样撕咬起来。
疯猫杰米的肉体坚硬无比,孙必振根本无法伤害到它,他所能做的只是撕烂杰米的外皮。
但疯猫杰米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皮,它先是被孙必振的狂怒震撼到,随即又意识到对方在咬自己。
“不准咬杰米!”
孙必振听不见它的话,他用指甲、牙齿和微弱的炁攻击着杰米的表皮,撕扯下的每一块皮肤都被他塞进了嘴里,嚼食着,吞咽着,发出了一种缓慢而痛苦的咀嚼声。
每嚼一下,他脖子上的伤口都会喷出一股鲜血。
热血溅在了疯猫的皮肤上。
杰米体表的皮肤并不是画皮,那不过是一张拼凑而成的皮草,是勿入隧道的野猫的皮。
但对杰米而言,这张皮太宝贵了,它不允许有人吃它的宝贵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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