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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尘暴、永夜、酸雨,在今后的日子里一个个都登上了舞台,七年过去了,末世没有结束,只是人类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大自然从来都是这样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人类存活十不存一,生活也没有好起来,一场又一场的灾难接踵而至。
清沫经常在基地溜达,别人眼里,她就是一个被养着的金丝雀,她从来不工作宅在家,整个人依旧白的发光,打她主意的,最后都不明不白死了。
男女主在基地,也是混到了高层的位置,清沫经常看到她忙碌的身影。
有几次基地门口,都被人放了大量的物资。
女主不想暴露自己空间,但她又想尽力让大家都过得点,女主没什么不好,我们都喜欢善良的人。
但清沫不是善良的人,如果日子这么苦,死了其实也没什么,她倒是想早点死,救命,她还得在末世至少熬50年。
二十岁的沈念之,脸上褪去青涩,那张精致的娃娃脸,也变得有些坚毅,棱角分明,笑起来还是很可爱,就是有了股男人的魅力。
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手办洋娃娃了,变成一个男人了,从奶狗变成了糙汉。
就…不爱了,不爱了,感情淡了。
沈念之:谁家好人,天天在外打工,你要人家赚钱养你,还要人家貌美如花,人否?团子现在放出来,都是老大一团了,一晃一晃的摔一跤,墩墩墩能滚几个滚,就偶尔放出来rua一下,平时都呆空间里。
太大了,主要熊猫这玩意越大越能吃,它天天都在吃,一边吃一边拉,铲屎官表示受不了了,这屎铲不完,真的铲不完。
在一起久了,就真的会腻,沈念之是她养大的少年,以前就是冲他好看才养的,现在看着他,很帅,但是没有欲望了。
可能太熟了,也可能习惯了,一点想下手的想法都没有了。
等到清沫十八岁的时候,沈念之看她还是没有想法,慢慢地,沈念之变了。
虽然他对清沫还是一样好,但是清沫在他身上,闻到了别人的味道。
沈念之在她面前依旧是温柔的小奶狗,清沫却知道他脏了。
果然啊,没有人是一成不变的,大概也是这七年她都在当个小废物,沈念之以为她提不动刀了,她已经被生活磨平了菱角。
她没有去问他为什么,不重要。
她可以不要,但前提是她先扔掉,沈念之怎么会觉得,她会让一个知道自己秘密,又背叛了自己的男人活着呢?他想不到吗?他想的到,可是人心总是易变的,当清沫的剑,割破沈念之喉咙的时候,他眼里是不可置信的。
,!
在不可置信什么呢?不可置信七年的陪伴,她能轻易就舍弃了他,甚至没有听他一句狡辩。
呵,沈念之:()快穿囤货:利已的我杀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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