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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迪看了看表,下午五点。
“行,我们这就去。”
他说。
两人前往第十五大街近第六大街的老埃比特餐馆。
餐馆里装饰着彩色玻璃窗,绿色羊绒地毯,大铜灯和打猎的战利品,显得富丽堂皇。
这里的客人大多是参议员、众议员及围绕在他们周围的助理、说客及记者们。
格斯叫了杯不加冰块的马提尼,为伍迪点了杯啤酒。
伍迪笑了:父亲没有替他点马提尼。
尽管他不喜欢,但也许他想要一杯呢——虽然在他看来,马提尼和琴酒没有什么区别——伍迪只是希望父亲能问一问他的想法。
他举起杯子对父亲说:“你得到了你想要的,祝贺。”
“我这是为了世界和平着想。”
“你的说法很有说服力。”
“罗斯福不会被任何人说服。
他是个自由主义者,但同时也是个实用主义者。
他知道自己无法尽善尽美。
他会挑能够成功的事情去做。
新政是他现在的第一要务——让失业者重回工作岗位。
他不会做与之相抵触的任何事。
如果我的提案惹恼了他的支持者,他会毫不犹豫地抛弃这份提案。”
“这么说来,我们还是没得到最终的胜利。”
格斯笑了笑。
“我们走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但你说的也对,我们的确还什么都没得到。”
“很遗憾,总统让韦尔斯跟你搭档。”
“我倒不这么看。
萨姆纳的确更有影响力,他和总统比我亲近得多。
但萨姆纳是个很难把握的人,很可能把我的提案引向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伍迪把视线抛向餐厅的另一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
“猜猜谁来这了,我早该想到他也会来这。”
格斯循着伍迪的视线看了过去。
“你看到吧台边和几个戴帽子的家伙,以及和金发女郎在一起的人了吗?那是格雷格·别斯科夫。”
和往常一样,虽然穿着一身很贵的衣服,格雷格看上去却很糟糕——他的丝绸领带很皱,衬衫露在腰带外面,奶白色的裤子上粘着一团烟灰。
但他身旁的金发女郎却崇拜地看着他。
“是他啊,”
格斯说,“你经常在哈佛见到他吗?”
“他主修物理,但我不大在教授身边看见他——上学对他来说也许过于枯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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