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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该让苏峤看看,让他知道什么是人外有人。”
温云昔字虽写得丑,但也分得出好坏,面前这幅字,笔走游龙,筋骨分明却又笔锋秀丽,初看如远山,细品又如晨露。
苏峤出身书香世家,自幼便有才名,更以十七岁的年纪就成为当朝最年轻的状元,风头压得同科进士们黯淡无光,误以为死亡后,留下的字画一度被人争抢收藏,宣临也因此大赚了一笔,自知在此造诣上不如苏峤。
“我真不是恭维,苏峤那字方方正正,哪比得上你这字的飘逸,也就是状元名头响亮罢了,天天仗着那手字嘲笑我,”
宣临神色一敛,“他嘲笑你?”
“对啊,来之前还不准我写字,说我那字伤他眼。”
温云昔再接再厉,反正苏峤也没少在背后坏她名声,大家彼此彼此。
宣临不满苏峤嘲笑温云昔,便睁着眼说起瞎话来,“苏峤的字,看似俊逸,实则满是匠气,说句俗气也不为过,你笔锋浑然天成,是他不懂欣赏。”
什么叫闭眼吹,这就是!
饶是自诩脸皮厚的温云昔,都忍不住诧异地看向宣临,竟然说她的字浑然天成,造这个成语的人听了,恐怕会气得从坟里爬起来找他算账。
“你不用安慰我,我的字确实难入眼,只是我自己练字总不得法,苏峤又不愿意教我……”
温云昔低头叹气,看起来颇为无奈。
“他不教,我教。”
宣临脱口而出。
目的达成,怕宣临反悔,温云昔立即道:“择日不如撞日,现在就开始吧。”
宣临:“……”
“所谓练字,便是临练结合,临帖与练字交替反复,长久以往下笔自有神,你先握笔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宣临手指划过笔架,从中取出一只羊毫,羊毛制成,柔软易掌握,适合初学者。
温云昔接过,随意挑了个姿势握笔,在纸上写下“青竹医院”
四个大字。
笔锋无力,字体歪扭,笔画少的还勉强能看,“医”
字整个挤在一起,仿佛一摊墨迹滴在那里,辨认不得。
宣临倒没表现出嫌弃之意,他方才仔细观察,很快便现问题,“你握笔姿势不对,食指和中指要更贴近笔杆,拇指往后退两分,小指往外微翘。”
温云昔眨眨眼,似乎有些没听明白,她握笔的手指动了动,却怎么都不得章法。
看着她始终不到位的手指,宣临无奈上前两步,伸出右手为她做示范,“看明白了吗?”
温云昔想更亲近些,即便看懂了,也继续装傻。
她学着宣临的姿势,在纸上重新写下方才那四个字,出乎宣临意料,换了握笔姿势后,方才勉强能看的字,也糊成了一团。
“抱歉,我似乎太笨了,完全学不会,难怪苏峤不肯教我。”
温云昔叹气,握笔的手松了松,似乎准备就此放弃。
宣临迟疑了下,将右手附了上来,他手心温度微凉,却仿佛一团火,从手背一路烧到温云昔心里,心中的野猫被刺激得张牙舞爪。
察觉到温云昔的手指轻颤了颤,宣临不由加重了几分力道,将她的手整个包在了掌心,“放松,仔细感受。”
宣临在纸上写了什么,温云昔半点不知道,她的目光从宣临握笔的纤长手指,一点点往上移,修长的脖颈,微微滚动的喉结,幅度优美的下巴,最终定在那张薄唇上。
怦……怦……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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