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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这只叫john的倒霉泰迪在对sherlock毫无了解的情况下,一头撞进贝克街211b,并在认识的第二天就跟着sherlock跑去罪案现场。
进展有点快,我需要和他谈谈。
事实上,我跟每个足够接近sherlock的人谈话,找出他们隐藏在光鲜外表下不为人质的恶劣人性,并确保他们离sherlock足够远。
我弟弟已经被确诊为反社会人格,这已经足够了。
他不需要别有用心的“坏朋友”
给予更多引导。
出乎意料,泰迪熊john是一个正直、善良、脾气温和的老好人。
这实在让我惊讶。
以sherlock的审美观点,他应该找一个潜在自毁倾向或有恋尸癖的人做室友。
而这一个,却毛茸茸的,看上去就像真正的绒毛泰迪熊。
当然,我能看出来,这只泰迪在所有美好品质的背后有敢于冒险的精神。
这不能算好,也不能说不好。
胆小的人无法和sherlock成为一国的,但我又怕本来已经无法无天的傻弟弟被给予更多鼓励,最终毁灭了世界和他自己。
我持保留意见,尚需观察。
泰迪熊john通过了我精心设计的小陷阱,展现了忠诚的好品质,我放他回到211b去,让他去sherlock身边。
别以为我不知道在我们谈话的过程中sherlock一直在给john发短信。
hols家族的独占欲发作,他不想让我有机会把手指头放到“他的绒毛玩具”
上。
事实证明,这只泰迪熊并不像sherlock儿时的枕边玩具那么没用。
他射杀了诱导sherlock吞食毒药的出租车司机,把sherlock从该死的赌博里惊醒。
枪法很准,百步穿杨,又一个优点。
我为sherlock这一次的选择而惊叹,要知道,他从来没做过这么优质的选择。
泰迪熊john在211b住了下来,成天跟着sherlock在罪案现场跑来跑去。
有惊险刺激的追凶和层出不穷的案子可查,那只泰迪的身心失调不药而愈,彻底恢复了精力,成天活蹦乱跳地和我的傻弟弟上蹿下跳。
越是观察他,我越是觉得惊奇。
作为一个男人,他居然会做家务。
他和房东hudn太太一起去超市抢购打折的日用品,打扫房间,他洗衣服——包括sherlock的,他做早晨、煮咖啡、泡茶——通常都是sherlock吵着要吃喝,他催促sherlock洗澡、吃饭、睡觉。
他对sherlock的影响在加深,在一点一滴的生活里,每一天都变得更重要。
他们也争吵,但泰迪熊john似乎有无尽的耐心和包容,每次都会原谅sherlock的无理取闹,并尽量调整自己跟上他室友的步调。
要知道,对此我简直欣喜若狂。
天知道我多担心sherlock死于不眠不休引发的爆肝,或者长时间不进食最后饿死在实验台前。
天知道hudn太太虽然人不错,但她真的不是sherlock的管家,也不可能总是催促着sherlock保持正常的生活作息。
可这些泰迪熊john都做到了。
真是,……奇迹。
更好的是,因为john的强烈反感,sherlock居然扔掉了所有的违禁药品和香烟。
忘记尼古丁缓释片,别对sherlock要求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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