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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牧兴奋地眨了眨眼。
有了权威排行认证,眼前食材仿佛加了buff,看起来仿佛自带圣光,简直太诱人了!
他瞬间变身馋死馋死星人,盯着那条尾巴,双眼闪闪发光。
不只想对这条尾巴十大酷刑,煎炒烹炸试验各种吃法,还想把它切吧切吧全部拖回基地。
他之前闯关的时候,本来打算把大怪兽直接砍了,但操作不太熟练,被大怪兽来了一出断尾逃命。
大怪兽当时挣扎太狠,尾巴几乎是齐根断的,接近三十米的长度如果捋直了,在冷库里根本放不下,现在只能盘成蚊香一样放在货架间的空白区域。
粗厚鳞片自带超强物抗,就算鲨鱼上来咬它一口,也要硌掉大牙,鳞片上泛着冷光,即使已经从大杀器变成了大食材,看起来也还是很不好惹。
隔着鳞片看不出什么肉质,唯一的断口又不太整齐,林牧让工作人员拿激光切割器给尾巴根儿上来了一刀,把直径接近五米的断面修得整整齐齐。
鳞片下方是至少10cm厚的龙皮,其下一层厚厚的脂肪,接着是呈不规则环状分布的红肉,看起来有点儿像牛腱,几乎没有脂肪,带有树枝状的肉筋,肌肉纤维比牛肉更细更紧实,厚度大概接近一米。
红肉下方的一层肉色更浅,呈浅红色,质地更韧,有种拧麻花一样的肌理。
“麻花”
再下层是薄薄一圈白色,5cm左右,带一点点微透的质感,不是脂肪,但也不太像肉。
再下方是脂肪和肌肉几乎等比例均匀交错的“雪花肥龙”
,厚度足足半米。
林牧脑补着足球那么大的香煎肥牛,没出息地咽了咽口水。
雪花肥龙再下方又是那种带肉筋的红肉,接着是半透明的筋膜,最后是骨头。
尾巴中间贯穿着一根巨大号的脊骨。
真的,巨大,连浅粉色的骨髓看起来都蔚为壮观。
乐游之前带林牧去吃烤恐龙,一头恐龙身长也就两米,从各种层面上,跟眼前这玩意儿都没有可比性,林牧已经尝试了各种恐龙制品,但到现在才算有了吃恐龙的真实感。
他咂了咂嘴,纠结地皱起眉头,尾巴辣么大,不同位置的肉质天差地别,配合各种各样的烹饪手法,酸甜麻辣咸排列组合一下至少能做出上百道菜……
佳丽三千,到底先宠哪个??
林牧简直太纠结了。
他再次抱起平板,打算看看来自美食家的专业建议。
但很快他就发现,书里写的尾巴好像跟他的这个尾巴不太一样。
没错,在《珍馐异闻录》里排进前五名的食材,只是普通巨齿寻血龙的尾巴,属于低配版的,虽然作者老爷子号称吃遍全宇宙,但也没见过全须全尾的寻血龙王,更别说吃到龙王尾巴。
如果老爷子知道林牧这里有根新鲜热辣的龙王尾巴,大概会为它一掷千金。
哪怕只是尝一口也很好啊。
老爷子现在一百七十多岁,身体依然硬朗,作为“保守野兽派”
的美食家代表,他热衷于上天入地发掘美食,对各路食材来者不拒,毒虫毒蛇毒蘑菇也绝不放过,但作为保守派,他要求烹饪方式必须符合传统美学,按林牧的理解,就是任何肥瘦相间的肉类都可以拿来做红烧肉,糖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但绝对不能加辣椒。
老爷子早几十年深受“文明之花”
打击,觉得全宇宙的植物都变得不好吃了,折腾着投资科研,想找出一种让植物们“重回蛮荒”
的方法,但方法没找到,还把自己气得半死,最近终于想开了,准备再浪一波,给自己的鸿篇巨著出个2.0版,钻到宇宙的犄角旮旯里,找一找传说中的原生种子。
巧的是林牧手上也有大量原生种子,如果拿龙尾巴做一份番茄牛腩,大概可以榨干老爷子的毕生积蓄。
所以,但凡读过《珍馐异闻录》并从中有所收获的读者,都应该祝愿这位老爷子老实在家呆着,永远都不要让自己有机会认识林牧。
工作人员:“怎么样?您有想法了吗?”
林牧伸手比划,“如果从这里切一刀,切个半米厚肉片儿拿去炭烤,会不会不大容易烤熟?”
工作人员:“您稍等,我这就跟厨师那边咨询一下。”
林牧绕着龙王尾巴转了一圈。
“哎,小龙人,你过来。”
他朝凌成尧招了招手,“我刚看了,这海怪名叫巨齿寻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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