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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沅压根不懂搭配,他对着镜子左看右看也不懂多出来的那枚胸针到底起到了个什么作用,可是手表他确实很喜欢。
男人嘛,喜欢的东西无非就那么几样——
名表,豪车,高档数码产品。
祝沅来回摆弄机械表,爱不释手的问:“挺好看的,应该不便宜吧?”
霍凌英后退两步,满意的打量着祝沅,眼中满是欣赏。
他淡淡回道:“不贵。
两百万的小东西,带着玩玩。”
祝沅扒拉着手表的动作迟滞:“……”
‘两百万的小东西,带着玩玩。
’
我跟你们这些有钱人拼了!
想起自己那花了半辈子积蓄买下来的老破小还不如一块表值钱,祝沅心又破防,连忙要把手表摘下来还回去。
万一他毛手毛脚给摔坏,后半辈子睡觉都闭不上眼。
看出他的意图,霍凌英上前按住他的手,沉声道:“这是我特意送给你的,算是上次领带的回礼。”
祝沅一怔,“可那条领带只有两千。”
就算顶着方嘉的壳当上富二代,祝沅的骨子里依然泛着穷酸劲。
一条两千块的领带对他来说太贵重了,当时付款的时候犹豫了很久才舍得掏钱。
他也知道对霍凌英这种几百亿身家的富豪来说,两千块的领带也许是他最拿不出手的东西。
可是祝沅的消费观注定他做不到肆意挥霍浪费,尽管严格算下来,那两千块也不是他自己的。
再说,两千块的领带换两百万的表,怎么看霍凌英都仿佛一个冤大头。
“我只挑适合你的。”
霍凌英状似无意的轻拂祝沅耳边的碎发,道:“钱是最不值得考虑的因素。”
祝沅:“……”
这话但凡换个人都有装逼的嫌疑,可是人家确实有那个实力。
“如果不喜欢就丢掉。”
霍凌英后退一步,神色淡然:“我会给你挑更好的。”
祝沅眼角一抽,紧急阻止他的败家行为:“我非常喜欢!”
虽然不合时宜,但当年商纣王惯着妲己可能也就这样吧,他真怕下一秒霍凌英嘴里又要说什么惊天动地的话。
什么叫“不喜欢就扔掉”
!
?那可是足足一套房子!
不想再跟有钱人讨论消费观的不同,祝沅催促道:“不是说参加晚宴吗?快走!”
说罢,他别别扭扭的捂着手腕除去,看谁都像是要抢他表的人。
霍凌英随手将祝沅换下来的衣物交给助理,迈步跟了上去,从脚步声都能听得出他内心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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