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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没人和路扬说话,倒是坐在另一边的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对穿着军装的路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不停地问路扬各种各样的问题,他的眼睛清澈明亮,路扬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天真可爱的小男孩。
要不是他父母劝止他,估计他会一路缠着这位解放军叔叔没完没了。
列车依然疯狂地飞驰在大地上,路扬收回了他春心荡漾的思绪,开始揣摩起邻座都是什么人,这是他从小养成的习惯,他喜欢研究人的心理,研究一个人的职业身份、研究这个人所有经历的故事。
他觉得如果不是两年前的冬天,一个自称是他父亲战友的上校莫名其妙地把他招到部队,就算不去上大学,凭着自己这种天赋,也可以自学成才当一名作家或者心理学专家。
坐在路扬旁边的“jeep男”
电话响了,路扬听得出他在谈一笔买卖,jeep男是做家具生意的,正在客气地催客户还货款,他的语气平和却又坚定,恰到好处地与客户软磨硬泡,路扬判断出他是一个成熟的商人,至少是一家大型家具店的老板。
而坐在对面的“金丝眼男”
此时却拿起了一张报纸,整张脸深埋在报纸后面。
路扬开始一直以为“金丝眼男”
和美女不是一起的,但是几个小时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最初的这个判断出现了偏差,虽然他们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说过,可路扬还是注意到了几个细节。
他天生嗅觉灵敏,闻到了美女和金丝眼男身上有一种共同的香烟味道,而且这种香烟不是国内常见的香烟特有的味道,应该是一种进口雪茄的味道,路扬以前在盗墓贼的车里抽过这种雪茄,而这种气味不可能是因为坐在一起就沾染上的,雪茄的香味来自于他们的口里,说明他们抽同一种雪茄。
第二,美女要求坐过来之前,整张脸都埋在报纸后面的“金丝眼男”
的头部有意识地侧了一下,与美女有一个简短的对视,这绝不是偷窥美女,因为几乎在同时,那个美女也与他侧脸相望,眼神里有一丝异样的东西闪过,这应该是一种很久才能养成的默契。
他们是什么关系?偷情的男女?关系暧昧的老板和秘书?
紧接着,路扬又有了一个更惊人的发现,因为他发现了枪。
枪是从那个自己原本以为只是个家具店老板的jeep男身上发现的。
中途路扬去上了一趟厕所,jeep男起身给他让路的时候,路扬的腰轻轻地碰到了jeep男,也就是那么轻轻地一碰,他明显感觉到了jeep男腰间有一把货真价实的手枪,如果是一般的人,在那一瞬间的触碰中肯定发现不了这么惊人的秘密,但这个人却是路扬,这个从小就天不怕地不怕却又心细如发,明察秋毫的痞子路扬。
路扬不动声色地在心里快速地闪过N种对jeep男的判断:有持枪证的富商?便衣军警?还是杀人越货的逃犯?或者他腰间的这把手枪只是一种类似于野外生存装备之类的枪形手电?当然不是手电,路扬很快就打消了这种判断,那绝对是手枪,因为就算隔着衣服,他也能感觉出枪的金属质感和隐隐的杀气。
越靠近内地,秋老虎就愈发炽热,就算是坐在这开着空调的火车车厢里,路扬也感觉到了,他在心里说,我操,这可怎么办呢?他的鼻尖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了。
当然,最有效也是最合理的办法就是偷偷地溜去找乘警,然后自己配合警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控制住这个带枪的jeep男,如果真是抓到罪犯的话,说不定自己回到部队还能混个嘉奖什么的。
但是路扬偏偏不是一心只想混个嘉奖的人,他突然对眼前这个带枪的男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万一他是一个便衣警察呢?万一因为自己的鲁莽破坏了警察正在执行的什么任务呢?……他在执行任务?想到这,路扬努力平静了自己的内心,他装假闭上眼睛睡觉,心里却细细地思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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