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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他们采集的这些东西还挺多,品质比起张耀阳自己采集的也不差,主要是品种多,量还大。
应该是收集起来过冬用的。
现在人都死绝了,自然就轮到张耀阳来继承。
正在他忙的浑身大汗,外面的拖车沉重得快要拉不动时,耳尖的听到咯吱咯吱的声音。
在这无人的山林里,那破烂的楼梯间传来的动静,预示着危险在靠近。
他不着痕迹的抬起枪,瞄准门口。
在火光的照耀下,能很清晰的看到一只半大的狼崽子,正一脸天真的看着他。
它没有露出自己的獠牙扑上来,只是在那里守着,随着汤锅里肉香四溢,口水馋的滴答作响。
想了想,张耀阳收起猎枪,从汤锅里捞出一跟骨头,带着一大坨肉丢了过去。
狼崽子并无任何防备,对着肉舔了舔,意识到有些烫,并没有贪婪的吃食,而是很是懂事的蹲坐在肉前,耐心等待着。
这应该是被人投喂过的狼崽子,亲近人,不懂危险为何物。
而且,自己身上还有些前主人的味道,所以,狼崽子将其看做自己人,也挺好理解。
一头被人养熟的狼,显然是比一头撕咬凶狠的狼,更要令人喜爱。
张耀阳试图亲近它。
寻了一个破碗,倒了一碗肉汤进去,等凉了后,正好狼崽子也把肉和骨头啃食干净。
“过来,喝这个!”
张耀阳将碗放在自己近前,召唤起狼崽子。
这还是个天真的小狼,不识人间险恶,很是欢乐的奔了过去,吨吨吨的喝起来。
张耀阳趁机摸了一下它还有些柔软的毛,小家伙身子抖了一下,看了他一眼,似乎确认自己很安全,警戒了一会儿后,这才放任张耀阳的手,在皮毛上撸来撸去。
这种行为,说明它从来没有被人这般对待过,那一老一少两个猎人,偶尔会投喂它,但是并不亲近。
小狼很享受这样的抚摸,吃饱喝足,卧趴在地上,任由张耀阳给它挠痒痒。
和小狼熟悉了一番后,张耀阳在屋子里寻了一圈后,翻出来一个现成的兽脖圈,给它栓起来。
他还惦记着养狼的初衷,来的路上,抓到的那些狼崽子,都还太小了,等它们成才,还要半年以后。
不如这个半大的,从小就在山林里长大,已经能出力。
他给狼崽子娶了个名字,叫“霸王”
。
小家伙刚开始很不适应脖圈,不停的蹦跶着,尝试着将其解下来。
张耀阳则不厌其烦的安抚着,直到其累了后,这才消停下来。
而这一晚上,张耀阳始终没有找到那所谓的枪支。
难道当年打土匪的时候,全都被收缴了?
如果是这样,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好歹还有一拖车的货物,不至于走空。
他累了,安静的在火塘边睡了下来。
有事,等天亮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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