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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两语打发了讨厌的弟弟,李世民生怕自己进了宫门后元吉再强行骑马,干脆让自己的亲兵先行回府中把飒露紫安置好。
于是李盛就被牵走了,他是秦王爱马,谁也不敢骑着他,于是就这样招摇地走了一路进了秦王府。
可能跟连年战争有关,又或许都城人民见识多胆气足?李盛觉得民风很彪悍啊,他前世看电视剧,一有贵人出行,两边的小摊贩都躲避不及,这会儿的百姓却都很有兴趣地在两边围着看,时不时还点评几句。
“这马一看就是蒙古马,看这大骨架子,这鬃毛,这筋骨,肌肉纤长舒展,一看就是擅长奔袭的好马。”
李盛回想起来那天的多人多马单向式马拉松,至今仍然心有余悸:大叔,你夸我我很高兴,但我真的不擅长,谢谢。
“这马颜色也漂亮啊,鬃毛上还帮了宝石吧,看着亮晶晶的。”
李盛得意地晃了晃脖子。
“嗯,看得出来是很受主人喜爱的,就是这鬃毛式样丑了点,糟蹋这晶石了。”
李盛不开心。
到了秦王府大门,门口的护卫都认得他家殿下的亲卫,于是赶紧殷勤地上来要接过马缰绳,结果却接了个空。
“这马很要紧,你带我去安置了,我再去前院拜见王妃。”
亲兵攥着马缰绳不敢松,以他家殿下对飒露紫的宝贝程度,要是知道他随便把飒露紫交给人就不管了,那他就倒霉了。
于是李盛从偏门进去,被带到了府里面的马厩,他看了看,倒是很宽敞,也干净通风。
亲兵亲自盯着人给飒露紫放了草料洗了马槽放上干净的水,看着马儿低头吃了两口,这才转身跟着人走去前院。
没办法,这马挺有脾气的,就连他都知道飒露紫每次吃东西都是先把粮食谷物吃完,然后盯着草看一会儿,最后才一脸苦大仇深地开始吃草,还吃得慢吞吞一点都不积极,就算是一只马,都能看出它对草的嫌弃来。
但是也不能只给它□□料啊,军营里的马可不是一匹两匹,你是主帅也得守规矩,将领们都看着呢。
于是他们家殿下就着急,从六月份出征,到九月份凯旋,青草越来越少了,很多都是存下来的草,那就更难吃,飒露紫也更嫌弃了。
所以刚才他看着飒露紫动嘴了,心里也是松一口气,打工人最怕多事儿。
李盛照样把马槽里的谷物吃完就不想动了,都回了长安了,他想吃好的!
而且他觉得李二凤应该会给他吃点好的,空着肚子正好等着。
那边长孙氏听亲兵说丈夫进宫去见陛下,再看一看天色,心里猜测只怕一会儿陛下会放丈夫回来换衣服,晚上会举行宴会庆祝,于是她也开始准备。
李世民在大概一个时辰后返还家中,夫妻久别重逢自有一番话要说。
“这次实在是凶险,那天若不是飒露紫死活不肯往前走,我怕是就跟薛举一样,也要染上疫病了,那这场仗,可就难说了。”
他刚说完,微凉的手指就覆上了他的嘴,长孙氏听这丈夫叙述经过,也是后怕。
“殿下不要说这样的话,您自有天佑,会平安的。”
两人少年夫妻,长孙氏十三岁就嫁过来,说一句青梅竹马也不为过,他看着妻子微微发红的眼睛,心中慨叹,沙场刀兵无眼,哪有万全之时呢?大哥是太子,储君轻易不上战场,三弟又不能支撑大局压服众军,打天下,如果不是自家人上,又怎么肯放心,而且,他心里也愿意去战场上打拼。
“这一次多亏了飒露紫,你不知道,它极其聪明灵敏,会挑食会耍心眼会撒娇,我从来没见过那么通人性的马儿,我当时追薛举的时候,感觉都要追不上了,飒露紫也已经要支撑不住了,它硬是又攒上劲儿往前猛冲了一下子,我才能亲自拿下贼酋啊,如若不然,就算打赢了,首功落在别人手里,也是不圆满。”
说着,他也想起了自己的宝贝马,飒露紫总是不喜欢吃草,喜欢吃瓜果,但大军在外哪有那么多果子给他吃,他都把自己嘴里的份儿省下来哄它吃药了,这回了长安,也该让飒露紫吃点好的了。
于是李盛终于等到了他的大餐——一小篮子瓜果,大概有七八只的样子。
居然还有葡萄和桃子!
还有两只青色的梨子!
另有几个他在军营里经常吃的小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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