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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走!”
黑暗之中我也看不清楚这人的面容,但是抓着我的那只手却浑厚有力,最主要的是,我虽然没看清楚他的相貌,但是却觉得他身上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就像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
我只是稍稍思索了一下,便被他直接拽起来离开了房子。
我朝外面看了一眼,借着远处的灯光,我看到张献忠竟然在绕着这栋破烂平房在不断的绕圈子,他的速度很快,行动之间竟然有衣衫破空的声音传来。
在那人拽着我一路狂奔的时候,我依稀看到破烂房子的四个角上,都有一柄颜色各异小旗子插在地上。
我心中瞬间闪过两个字:旗阵?
既然下定决心要跑,我和那人当然是用出了吃奶的力气狂奔,我甚至没时间看一眼他到底是谁。
那个旗阵可以困住张献忠一时半刻,但是却绝对无法持久,以他的速度,只要确定了方向,分分钟就能把我抓回去。
一旦他把我抓回去,两条腿铁定保不住了。
那人带着我七拐八拐,每走一段时间,他就在地上插上一根三尺长的小旗子,小旗子的颜色各异,但是形状却一模一样。
他的动作让我想起了电影中的林正英,十分干练利索,丝毫没有拖泥带水的意思。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小旗子起了作用,我们跑了足足好几分钟,张献忠都没能追过来。
反而是我听到了身后传来一声扬天的长啸。
我心中钦佩不已,要知道连十三先生和特案处的人都拿张献忠没办法,这个来自建筑工地的人男子却能做到如此程度!
可是那人听到张献忠的长啸之后,反而变得更加紧张了。
他飞快的说道:“尸王太厉害了,你先走,我留下来挡他一下。”
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差点没一头栽倒在地上,现在这种情况谁留下来都不会有好果子吃。
张献忠抓住了我,两条腿是绝对保不住了,但是如果抓住了他,恐怕这条命就交代在这里了。
他竟然在这个时候说出要我先走,自己留下来殿后的话。
一般来说,说出这种话的人只有自己的至亲,为别人搭上一条命,而且还是一个不认识的人搭上一条命,只有佛祖能做得到吧?
我一边跑一边问:“你是谁?认识我吗?”
那人回答的飞快:“不认识。
你快走!
顺着这条街走到头,有一个派出所,躲在里面不要出来!
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
我顿时乐了,难不成世界上还真有这种为了一个陌生人宁愿牺牲自己的傻子?啊不,活雷锋。
我忽然间就不跑了,转头对这人说道:“还是你走吧!
他抓住我还要不了我的命,但是抓住你,铁定是死了。
你这么厉害,应该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杀气。”
借着不远处的路灯,我终于看清楚了这人的相貌。
他年纪很大了,从外表上来看大概三十五六岁,粗犷的脸庞,络腮胡子,身上穿着迷彩服,事实上这种衣服耐磨的很,一般都被当成工作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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