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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他猿背蜂腰,体态颀长,两道剑眉斜飞入鬓,一双俊眼灿若星辰,睫毛长有二分,越发显出一泓秋水,面如冠玉,口若敷朱,越发显得丰神俊朗,神采飞扬。
里面穿一件白色长袍,衣襟、袖摆上饰以精致的云纹刺绣,外罩一件黑白镶嵌绘有阴阳鱼图案的纱衣,三千青丝高绾在头顶结成发髻,落下两条白色飘带。
凛冽的天风鼓起他的袖摆,吹乱他的发丝,发丝衣衫迎风飞舞,颇有一种乘风欲去,羽化登仙的飘渺出尘之感。
凝视远方良久,那年轻人忽地幽幽地叹了口气,眉宇之间笼罩上一丝愁云,距离他从这个世界醒来已经过去三天了,在待了整整三天之后,他不得不相信,不得不承认,他是真得穿越了,而且还是穿书,坑爹那这是!
更加坑爹的是,他穿的是篇太监文,他穿的书中人物是个炮灰!
傅均是个种马小说爱好者,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在某文学网站上淘各类金手指大开,极尽意淫之能事的1男n女升级流小说,俗称种马小说。
傅均的妹妹傅芸对他老是看种马小说这一点很有意见,认为他异想天开,不切实际,而且跟他开玩笑说,那些种马小说里的主角都不能跟他比,他才是最大的种马,因为他身边的每个人不管男女老少都得喊他“夫君”
。
不过傅均觉得看文嘛,图的就是一个爽字,干嘛还要上纲上线的,他因此对他妹妹说,你不也喜欢看那些狂霸酷拽diǎo动不动就爱承包鱼塘的总裁文嘛,二哥莫把大哥说。
话还没说完,脑袋已经被一个抱枕砸中了,傅芸朝他喊道:“不要拽文,请说人话!”
然而他哪里知道,有一天他竟然阴差阳错地穿进了他以前看过的一篇种马文里,而且还是篇太监文,写到一半,下面就没了,作者弃文已久。
至于自己是怎么穿进来的,他完全是一头雾水,只记得三天前他在马路边等红灯,突然间好像被人在头上打了一拳,两眼一抹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哪家的犯罪份子这么嚣张,光天化日在大马路上就敢打晕行人抢劫?
虽然傅均对他突然晕倒之后就直接魂穿到小说里这件诡异的事很是耿耿于怀,不过他现在最在意的是他穿的这具身体,穿的这个人物,是个炮灰,是个不作就不会死的炮灰,坑爹那这是!
这本小说就是某点上非常常见的1男n女修真升级流小说,名字叫踏仙逆途。
书中的主角,被傅芸吐槽为种马猪脚的是个爹娘死得早,家徒四壁,狗都嫌家贫,被邻居小孩一路欺负长大的草根男,要去修仙也没有灵根,被修真门派踢到外门当杂役弟子,每天累死累活,受尽欺侮。
突然间就拥有了一个又一个的金手指,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奇遇,修为一次赛一次地爆表,收了一个又一个的妹子,灭掉了一个又一个的仇敌,最后把以往欺侮他的甲乙丙丁踩进了尘埃,称霸天下,草根逆袭的故事。
够热血,够励志,够酸爽吧,傅均要的就是这个feel。
但同时总有那么一个不知好歹,自以为天之骄子,性格骄纵狂妄,比主角的家境、长相、灵根好上那么一咪咪的配角甚至是炮灰,以欺负蹂躏主角为平生最大的爱好和追求。
而主角在这样的逆境之中忍辱负重,卧薪尝胆,终于虎躯一震,霸气侧漏,农奴翻身把歌唱,哦不,是diǎo丝逆袭把高帅富踩,踩踩踩!
而傅均此时穿的这个人物就是后来被主角踩在脚底下的炮灰高帅富,被他抢走风头,被他抢走女人,被他干掉。
这就是一个毕生执着于与主角作对作死的高帅富炮灰的一生,而且这货还跟他重名,也叫傅均。
傅均当初看的时候就不乐意了,自己跟炮灰同名同姓,这叫他怎么代入主角,怎么开心地看主角虐炮灰?第二个不乐意的地方,主角叫齐漱云,傅均嫌他名字太娘气,而且不光名字娘气,长相也娘气,记得主角刚刚出场时是十四岁的模样,作者用“体态羸弱纤细,长相斯文秀美”
这类的形容妹子的话一笔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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