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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槐已经把钱转过去了,孟衫直接拒收,“这跟我过不去呢?”
“没,你和季叔已经做饭了,菜钱我必须给你。”
“不收啊,咱亲兄弟不明算账。”
孟衫来南方住那么些年,从家里带来的习惯却刻进骨子里,豪爽大方讲义气,谁要为那点钱计较她跟谁急,“别!
千万别给我转钱。”
中午吃饭时孟衫还想让孩子再待一天,“陪阿姨再住一晚哈,行不行呀。”
孩子童言无忌脱口而出,“你做我妈妈吧。”
孟衫一听特高兴,笑的前仰后合,“真的假的,那还是做你干妈吧,不然你妈妈要吃醋了,或者给你妈妈打个电话,通知她,说你有新妈妈了。”
然后下一秒,发现宋槐不自然的表情,“怎么了,没事儿吧。”
宋槐摇摇头。
“你们妈妈呢?还在老家?”
“啊,对,还在。”
“都还好吧。”
宋槐攥紧筷子,挑一粒米饭,勉强挤出个笑,“挺好的,都挺好的。”
宋槐嘴硬不是一回两回,她不想对任何人提起,对别人来说妈妈是爱的象征,于她而言,则是痛苦到不能再痛苦的东西,伤口愈合,里面肉却还在溃烂,烂出脓疱,戳一下能疼死。
她妈妈叫宋妍,长得很漂亮,柳叶弯眉,红润的嘴唇,水灵灵的眼睛,黑而浓密的卷发。
宋妍经常涂红指甲,很长。
按理来说,有个好看的妈妈是大部分孩子的骄傲,可宋槐却相反,因为就是那好看双手,曾狠狠掐过宋槐的脖子,又或者抱起她来,两人在车站前狂奔,高跟鞋敲打地面,气都喘不顺,望向已经开走的火车。
宋妍经常愤懑,她告诉宋槐,你爸远在南方,在广州十三行搞生意,嫌咱们这小破地方没机场,每次来回都得坐火车——破旧生锈的,瓜子花生矿泉水的绿皮火车。
随之那张大红唇上下动着,黏腻的,滚烫的红,“听见了?以后别再让人说野种,骂你也行,别给老娘听见。”
“那我爸叫什么名字。”
宋妍不告她。
2010年某个炽热之夏,当时她已经十岁了,关于三四岁的记忆早忘的一干二净,所以那位十三行的生意人是团黑影,模糊不清,如有具象覆盖在她身上,笼罩黑暗,将母女两人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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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神儿是因为后槽牙磕在骨头上,宋槐脑子嗡一响,嘶声看筷子里那块被啃干净的排骨,没肉了,大概走神太长时间。
孟衫惊讶的问这想什么呢,转眼又往她碗里夹几块,“吃啊,管够,锅里还有,别可着那骨头啃了,我会觉得我俩招待不周。”
晚上安顿好妹妹,独自坐公交回火锅店,汽车开过几站地心情才彻底平复,又买矿泉水猛灌几口水,后齿的疼痛终于有所缓解。
她脑海中宋妍的样子好不容易被淡忘,现在却更清晰。
良久,跑上阁楼,再次站镜子前观察自己那张脸,把两个灯都打开,她掌心紧贴脸颊,哪里像?对,那双眼,眼角多几分弧度,像猫的眼睛一样,可她眼中多得是天真神态,淡淡的,没一丝欲色和谄媚。
只要她不笑,永远绷着脸,就是普普通通,清清白白的人。
次日早晨温诚给她发了消息,宋槐没顾上看,首先准备早饭,面包或茶叶蛋,随便往嘴里一塞完事,再背对晨光拉开卷闸门,半空中如金粒的浮沉一落,开始准备洗车,给库里滞留的车保养。
每日如此,日复一日,过的很枯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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