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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东西。
后来他叁不五时去那间老房子,听凌耿叨叨她的轶事。
后来他也注册了微博,只为偶尔扫几眼她练舞的“丑态”
。
后来他学会了难过的时候,就到老房子外远远瞻望她获得自由的快乐。
也是那个后来。
他知道她不会再想回来了。
“很快就回来”
。
并不快。
也不会回来。
嫉妒,贪婪。
都是原罪,都是无妄念想。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在决定再也不来老房子的那天,他捡到了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那双眼睛湿漉漉地乞求他带它回家,总仿佛在哪里见过。
这是他头一次感到被需要,也是头一次除了优秀之外被有所期待。
所以他犯了个错——留下了它。
家里并没有一只狗的栖身之地,他在家附近为它搭了个窝。
如果不是那一场台风,他一定不会冒险把土豆带回家,更不会让它被父母发现。
如果不是多年来积累的怨忿被父亲激发,他一定不会当面反抗,更不会让它为了保护自己被扔进窖井。
可惜假设是弱者的借口,现实没有如果。
会好好读书的。
说什么我都听的。
我什么都不要,就把它留给我好不好?
听我说。
求求你们听我说。
为什么,你们谁都不愿意听我说话呢?
我也是。
也是。
……人啊。
原来这样的他,谁都保护不了。
唯一能做的,只不过是在一张纸页上,为它画上一个十字架。
生命渺小而又卑微,如它,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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